“掏空式分红”再惹众怒!拟IPO企业南高峰前脚分红4亿多,后脚3亿募资补流动性,为何屡见难看吃相
据统计至11月初,年内已有24家公司涉及前脚大额分红,后脚募资补充流动性或还债情形,其中,中信建投、国泰君安、民生证券保荐的家数居于前列。
分红超4亿,拟募资将其中3亿用于补充流动性
南高峰是一家致力于高纯度氟化工产品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化工企业,公司产品主要被客户用于制备锂电池电解液、三氟化氮、电子级氢氟酸、制冷剂等产品,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、半导体集成电路、平板显示等领域。
此次南高峰IPO拟冲刺沪主板,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。回顾上市历程,今年2月28日,公司上市申请材料获上交所受理;3月20日,被上交所发起第一轮问询;11月27日,公司及保荐人共同申请撤回材料。
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,南高峰营业收入分别为5.23亿元、9.44亿元、4.62亿元;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301.42万元、2.34亿元、9507.13万元;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1.30亿元、1.87亿元、1.04亿元。表现情况虽有小幅波动,总体属中规中矩。但由于数据仅统计到2022年6月底,全年运营情况仍无从判定。
14.17亿元的拟募集资金,公司将分别用于新增六氟磷酸锂项目;新增电子级氢氟酸、氟化氢铵及配套无水氟化氢项目;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;补充流动资金项目。值得注意的是,公司计划将3亿募资额用来补充流动资金,在财务基本面表现良好的情况下,这无疑让该用途是否合理蒙上了一层阴影。
财务数据报表里的“现金分红”一项,似隐约显露补充流动资金的端倪。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,公司的现金分红额分别为7122.60万元、2.37亿元、4200万元,有两期甚至超过了公司的当期净利润。而这些分红金额大部分都落入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手中,保荐机构表示,上述分红资金后主要流向包括购买金融资产、归还借款本息、对外拆出资金、向关联企业拆出资金和股权投资、股份回购等。
从问询情况看,也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连续大额分红的关注,要求公司就后续分红资金的投资情况具体说明,并强调“上述资金流向是否存在投向关联方、客户、终端客户的情形,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、承担成本费用等异常情况”。
华南地区某中部券商保代表示,IPO前的大额分红会增加过会难度。一方面有突击分红之疑,损害IPO后的股东利益;另一方面有上市“圈钱”之疑,募集资金的必要性难以合理说明。
正如“有资金进行巨额分红,却没资金补充流动资金?”这一质疑声,加上多家公司此前的“清仓+透支”式分红,显然触及到舆情的敏感点,监管对此项的关注也是愈发严格。
年内已有24家公司涉及“清仓式分红”
一边大额分红,一边募资补充流动性,南高峰显然不是年内第一家这样做的公司。此前,就有浙江国祥、福华化学、沃得农机、和特能源进行“掏空式”分红,把股市当IPO公司提款机,引发市场“怒气”。
据东方财富数据,截至11月初,年内共有508家拟IPO企业向交易所递交或更新了招股说明书,在IPO前夕突击分红的公司多达345家,占比67.91%,其中24家涉及前脚大额分红,后脚募资补流还债这一情形。
而在这些募资补流还债的IPO项目中,共有13家券商为保荐机构,分别是中信建投(5家)、国泰君安(4家)、民生证券(3家)、东兴证券(2家)、国元证券(2家)、平安证券(1家)、申港证券(1家)、安信证券(1家)、长江证券(1家)、华西证券(1家)、财通证券(1家)、东海证券(1家)、中德证券(1家)。
最近数年,监管一直强调上市公司要用现金分红来回报投资者,但上述公司大部分分红都流回了实控人自己的腰包,显然不符合回报投资者这一情形。
今年10月20日,证监会对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以及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修订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,修订内容中特别强调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,引导合理分红,“上市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,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、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,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。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,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保持重点关注,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、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。”
根据现行规定,募资可以用于还债、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,但部分企业利用这一漏洞,先持续大额分红,再募资还债补流,且还债补流占募资额的比例还不低,这类不负责任的行为,自然引起了投资者和市场的质疑。